開啟離婚之路的生日禮物
我曾經有位當事人在七十歲生日的那天,遞了「離婚起訴狀」到法院,因爲他想在生日這天送給自己一份大禮,叫做—-離婚,但是阿媽的離婚之路不是很順利,一路訴訟到最高法院才經判決離婚確定,訴訟期間阿嬤也很擔心看不到這份離婚判決,真的是等的好煎熬,但是還好在有生之年還是順利離婚了;只是,這個案件沒有這麼順利,因為在離婚時並沒有一併請求剩餘財產分配,所以後續因爲剩餘財產分配的案件還訴訟了好長一段時間,律師處理的是剩餘財產分配,我跟阿嬤常常在等庭就在外面天南地北的亂聊,所以跟阿嬤之間有點像朋友關係,也很好聊,就這樣聊著聊著直到一審判決,因為結果不滿意,繼續上訴二審,在二審獲得一個算是不錯的結果;有件事我沒告訴阿嬤,就是我們生日同天呢!難怪這麼好聊……
律師的話
辦家事案件的時候,我喜歡跟當事人多聊一點,如果你願意告訴我,我一定會聽,因為這個過程,往往能讓律師了解婚姻的癥結所在,這個時候我會採取適合當事人的方式解決這個爭議,另外,有件事情提醒大家,很多人會在提起離婚時一併請求剩餘財產分配,也有人是離婚確定後才另外起訴,這個沒有一定的答案,需要在個案中跟律師好好溝通討論才能找到最適合的方式,但一定要注意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時效”2年”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