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委任律師卻苦無費用高
很多勞工朋友明明想委任自己信任的律師,但礙於經濟壓力,只能猶豫不決。
其實台中市政府有一項「勞工訴訟補助」,最高可補助新台幣 50,000 元,可以有效減輕律師費與訴訟費用的壓力!
申請資格
1⃣ 設籍台中市並在台中市境內工作,勞資爭議發生前已在同一家公司滿一年
(※若為職災,無一年限制)
2⃣ 已經向勞工主管機關或受託團體申請協調/調解:
■ 不成立,或
■ 已成立但雇主未依結果履行
3⃣ 案件須進入以下程序之一:
✔ 民事訴訟
✔ 保全、督促、強制執行
✔ 刑事訴訟
✔ 仲裁
(訴訟標的原則需達 50 萬元以上;若經審核認有必要者,可放寬至 10 萬元以上)
4⃣ 申請人並非具經濟能力者(非屬「有資力」)
5⃣ 未領取勞動部、其他縣市政府或法律扶助基金會 相同性質補助
6⃣ 案件類型需符合補助規定
補助內容
✔ 律師費、裁判費、司法鑑定費
✔ 撰狀費、存證信函費
✔ 訴訟期間之生活補助
對勞工朋友來說,這是一個既能自由選擇自己信任律師、又可降低訴訟負擔的好方法。
相較於法律扶助需要由制度指派律師、無法事前挑選,這項補助更有彈性、更能掌握訴訟品質。
✅ 若你有以下情況,都可以尋求協助:
✔ 工資、加班費爭議
✔ 遣散、資遣費問題
✔ 職災求償
✔ 未給付薪資、違法解僱……等勞資糾紛
需要訴訟時,我可以協助申請喔,減少你的經濟壓力。
📌 歡迎分享給身邊台中勞工朋友!
📌 預約諮詢請洽:林吟蘋律師




